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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減負十條”獻給教師節(jié)

全市涉校項目由2021年128項減少到今年16項

發(fā)布時間:2023-09-08 作者:劉凱希 陽錫葉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劉凱希 記者 陽錫葉)日前,中共長沙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正式出臺《長沙市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十條措施》。作為今年教師節(jié)獻給教師的一份特殊禮物,“教師減負十條”讓長沙廣大中小學教師感受到別樣溫暖。

負擔過重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小學教師的頑瘴痼疾。近年來,長沙市將教師減負工作作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重點,持續(xù)開展校園減負專項行動,全市涉校項目由2021年128項減少到今年的16項,精簡87.5%。今年,長沙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教師減負十條”,明確所有涉校項目由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實行清單管理,相同部門不同層級的涉校項目,按管理權限由同級管理部門組織實施;不同部門相同或相近內容的項目,由牽頭部門統(tǒng)籌組織實施,統(tǒng)一標準口徑;相同部門不同內容的項目,由實施部門集中組織實施。要求將常規(guī)性教育項目融入學科課程、地方課程、綜合實踐課程或社團活動開展,不得強制規(guī)定課時、開展評比競賽,不得隨意設置與考核掛鉤的獎項、發(fā)布通報排名;不得將面向社會開展的宣傳教育、信息采集和調查統(tǒng)計等事項通過學校轉嫁給教師;不得在各類公眾號或網(wǎng)絡平臺對師生下達學習培訓、調研測評等活動時設置不切實際的達標要求。對所有未列入清單的項目,各相關部門不得安排相應人員和工作用車,不得開支各類工作經(jīng)費。

據(jù)了解,長沙市同時公布了教師減負舉報電話,對部門違規(guī)亂作為和學校抵制不力的不作為現(xiàn)象,一經(jīng)查實,將由教育督導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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