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青島12月5日訊(記者 孫軍)今天,青島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檢察院等8部門聯(lián)合出臺《關于加強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隊伍建設提升中小學治理效能的意見》,構建機制健全、常態(tài)運行、保障有力、考評科學的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工作體系,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法治保障。
《意見》提出,各中小學“1+1”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法治副校長聘期一般為3年,原則上每3年開展一次法治副校長推薦認定,組織公檢法司部門公職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同時,組織法學教育和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專業(yè)人員擔任法治輔導員。法治副校長參與學校法治教育、學生保護、預防犯罪、安全管理、教育懲戒、依法治理等工作,法治輔導員負責做好學校法治教育、師生權益保護和依法治理等工作,積極構建優(yōu)勢互補職責體系,切實加強中小學法治力量。
在“統(tǒng)籌+自選”聘任方面,《意見》明確,規(guī)范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聘任工作。為保證法治副校長配備質(zhì)量,市教育部門聯(lián)合公檢法司等部門按照1:1.2比例擇優(yōu)建強法治副校長人員庫;中小學可從法治副校長人員庫選取法治副校長人選并按照程序進行聘任。實施百名青年律師志愿服務工程,市司法部門成立青年律師志愿服務團,組織青年律師擔任鄉(xiāng)村中小學法律顧問和法治輔導員,解決鄉(xiāng)村中小學法律顧問配備不足問題,促進法治教育資源均衡分布。
在“規(guī)范+特色”工作機制方面,《意見》提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要發(fā)揮有效作用,建立中小學法治服務“三個一”工作機制,明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每年至少指導學校解決一項涉法事務,每季度至少駐校辦公一次、上一堂法治課(或開展一次學生專門輔導、指導組織一次模擬法庭等法治體驗活動);實施中小學法育素養(yǎng)提升工程,開發(fā)“以案釋法”法育通識課程,打造校長治校法治能力提升課、教師從教法治知識普及課和學生法治護航成長課,推動課程系統(tǒng)化;推廣沉浸式、體驗式教學,積極探索將法治體驗課程開設在法治教育基地,增強法治教育實效;引導各方服務學校法治個性化需求,學校將相關法治需求以工作項目清單形式發(fā)送給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緊急、突發(fā)事項,及時協(xié)調(diào)溝通),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及其派出單位建立應需服務機制,并為學校提供法治教育資源或建設法治教育陣地。
《意見》提出,建立“支持+激勵”保障機制,讓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充分、及時、有效地參與到學校各項法治事務中。建立中小學法治服務“三優(yōu)”表揚制度,每三年組織評審優(yōu)秀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以案釋法”優(yōu)課和中小學法治服務優(yōu)秀案例,積極調(diào)動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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