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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兼治破解論文輔導代寫亂象

發(fā)布時間:2022-12-08 作者:廖德凱 來源:中國教育報

今年11月初,南開大學一本科生直博北大后被曝所發(fā)論文系抄襲。該生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對抄襲一事并不知情,寫作材料來自論文輔導機構,機構沒有告知內情。據(jù)記者采訪調查,論文輔導亂象頗多,有的機構聲稱只為學生提供指導,有的實際就是代寫,有的甚至直接打出“支持定制”廣告,生意紅火。更多的則是打出“論文檢測”的幌子,暗地里提供論文代寫代發(fā)。

無論只提供指導還是直接代寫代發(fā)論文,所謂的論文輔導都是一個“學術怪胎”。從已曝光的現(xiàn)象來看,機構輔導的論文在學術上并無價值,因為在市場利益導向下,此類論文的最終價值體現(xiàn)在有沒有發(fā)表,而不在于是否解決了真正的理論或實際問題。無論是代寫還是指導,都離不開這個目標指向。論文輔導機構的亂象,根本在于產生需求的種種內因。

目前,論文輔導機構的亂象在于輔導機構變相甚至直接代寫,“槍手”充斥市場。由于輔導機構的利益取向和“槍手”勞動的效率取向,輔導出來的論文基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學術價值。由于結果導向是完成發(fā)刊而不是做出有價值的研究,對此類輔導的質量評價只是以能否順利發(fā)表為唯一指標。許多論文輔導機構頗受好評,恰恰折射出這種機構對社會和學術的傷害性與腐蝕性更大,背后或許與相關期刊有更深度的“合作”,甚至有期刊工作人員的直接參與。

“象”在供給,“本”在需求。從治本角度審視,亂象存在是因為需求側龐大的論文發(fā)刊需要。因此,必須在需求側進行深入改革。一是重建學生學術水平評價體系。對學生學術水平的評價,不應以期刊發(fā)表為唯一標準,而應當建立更加科學完整的評價體系。比如,對學生的論文,應更看重專業(yè)學習深度廣度、學術思考、邏輯思維,而不在于是否發(fā)表。論文也僅是學生學術潛力評價的內容之一,而不是唯一。二是建立學校學生論文輔導機制。論文是對學生進行學術訓練和專業(yè)學習的一種形式與過程,不應視為學生學術訓練的成果。以這一認識為根本,學校對學生寫作論文進行輔導,是正常的教學任務和教學過程,不能把教育過程交給市場上的“生意人”。三是改革各行業(yè)的績效評價體系。保研、畢業(yè)、職稱評定、評先評優(yōu)應有更科學廣泛的評價體系,不能將論文發(fā)表置于最高甚至唯一地位。

對于表面的“亂象”,按照當前規(guī)范要及時處理、嚴格標準。一是處置論文代寫買賣亂象,建立論文代寫零容忍機制。對論文買賣、發(fā)文收費明確處置標準,對供需雙方均要有堅決的處置態(tài)度。二是治理論文輔導機構廣告亂象,對網(wǎng)上大量廣告進行清理。在主要搜索引擎平臺上,存在大量論文代寫期刊發(fā)表代理廣告的現(xiàn)象,相關部門應給予相關機構和平臺相應處罰或及時提醒訓誡。三是對學術期刊發(fā)文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內容質量低下的嚴格整改直至撤銷刊號,過程中有版面交易的嚴肅處理。從治標的政策角度看,論文代寫買賣并不缺少處罰依據(jù)。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guī)定,對學生一般都按開除學籍進行處理。今年幾起影響較大的知名高校保研學生論文代寫事件,學校均予以留校察看,看似處罰力度不輕,但都是在社會面引起較大影響后的被動處理,各高校目前尚缺乏學生論文代寫買賣的主動查處作為。

論文代寫代發(fā)亂象已存在多年,學生在其中暴露出的誠信問題,令人擔憂。部分學生對代寫論文并沒有意識到嚴重性,似乎問題只在于抄襲而不在于代寫,因此以“受害者”自居,深感委屈。從中也可以看到學校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和規(guī)則教育,還在路上。

(作者系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圖書館館長)

《中國教育報》2022年12月0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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