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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發(fā)布時間:2023-10-11 作者:王鐸 繪 來源:中國教育報

美體店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近日,河南省襄城縣人民法院判決某美體店全額退還未成年人吳某文身費,并賠償其文身清洗費的60%及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文身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對將來的學習、就業(yè)等方面均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對未成年人來說,文身具有易感染、難復原、就業(yè)受限、易標簽化等危害。任何企業(yè)、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此,監(jiān)護人和商家都有責任,限制未成年人的文身行為,為未成年人的成長營造良好社會環(huán)境。

《中國教育報》2023年10月1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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