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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家長合理開展家庭生活教育

發(fā)布時間:2024-05-15 作者:洪明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民族教育》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關鍵在于發(fā)現并遵循家庭教育基本規(guī)律,引導家長按規(guī)律開展家庭教育,其著力點是引領家長合理開展家庭生活。

首先,要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到,家庭教育的根本特征是生活教育。家庭教育有兩個顯著特征:一是“奠基的教育”。兒童在出生到入學前這一成長關鍵期,所受到的教育主要源于家庭,家庭教育奠定了學校教育的基礎。二是“生活的教育”。盡管學校也要注重教育與生活的結合,但學校教育畢竟是以課程為基礎兼顧生活,而家庭教育是真正的生活的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營,生活所必需的教育”。家庭購物活動會影響兒童的消費觀,家庭穿著方式會影響兒童的審美,家庭開展的交往活動會影響兒童的價值取向和文明禮儀,家務勞動的分配會影響兒童的勞動素質和責任意識……過什么樣的生活就受到什么樣的教育,這是家庭教育的最大特點。

其次,要引導家長深刻認識到,家庭教育問題的根源在于教育與生活的背離。每個家庭都會基于對生活的理解而形成各自的生活方式。我們必須承認,并非所有家庭的生活方式都是健康的,都是符合道德的。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不道德的觀念自然會影響到孩子的生活習性和價值觀。不當的教育觀、成才觀更會直接導致教育背離生活。部分家長錯誤堅持應試教育理念,把教育等同于升學,過度追求孩子的學業(yè)成功,致使家庭教育呈現出高期待、高投入和高焦慮的“三高”現象。這種錯誤觀念引導下的不當家庭教育,割裂了生活與教育的關系,極容易導致孩子患上“空心病”和“厭學癥”,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因此,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必須引導家長實施與健康、道德的生活相符合的家庭教育。

最后,要引導家長真正掌握,美好教育生活必然符合兒童生命成長邏輯的基本教育規(guī)律。家庭生活教育應堅持一個中心和一個原則。一個中心是指以兒童生命成長為中心,一個原則是堅持“有意思”與“有意義”相統(tǒng)一的原則。一方面,家庭生活教育中的生活是兒童的生活,不能用成人的生活或者成人自認為正確的生活簡單代替或等同于兒童的生活。正如陶行知所說,“要是兒童的生活才是兒童的教育,要從成人的殘酷里把兒童解放出來”。以兒童生命成長為中心的兒童生活應滿足兒童需要,符合兒童認知與情感,并隨著兒童發(fā)展的不同階段而有所變化。兒童早期階段的生活主要體現在父母養(yǎng)育下的體驗行為之中,3歲以后主要體現在父母陪伴下的各種游戲和探索行為之中,6歲以后主要體現在父母和老師引導下的學習、實踐和交往活動之中,12歲以后主要體現在成人參與下的各種主體性活動之中。另一方面,兒童生活設計要符合“有意思”和“有意義”相統(tǒng)一的原則,既要讓孩子喜歡又要符合教育目標。生命的樣態(tài)決定生活的樣態(tài),生命是多姿多彩的,生活也應該是多姿多彩的,主動的、豐富的生活才能產生好的教育。

(洪明,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碩士生導師,國務院婦兒工委兒童工作智庫專家,北京市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中國民族教育》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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