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檢索頁>當前

引導孩子學會合理分享

發(fā)布時間:2024-01-21 作者:曹錦麗 來源:中國教育報

謙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學會分享也是孩子在社會化過程中需要培養(yǎng)的一項重要品質與能力。兒童的分享行為不僅能夠促進其社交技能、合作能力的發(fā)展,同時也對培養(yǎng)其同理心、責任感、公平意識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不過,在引導孩子建立分享意識的過程中,也要遵循孩子的心理特征和成長規(guī)律,家長和教師需要掌握科學的理念與方法,避免孩子出現(xiàn)被迫分享、不分享或過度分享的行為,這些都不利于孩子親社會行為的發(fā)展。

    遵循心理規(guī)律, 賦予孩子安全感和歸屬感

只有掌握孩子的心理特征,在尊重孩子發(fā)展規(guī)律的基礎上,給予科學的引導,才能培養(yǎng)孩子正確的分享意識和習慣。 

首先,了解分享行為與年齡的關系。兒童心理學家讓·皮亞杰認為,7歲前幼兒分享行為的發(fā)展具有以下特點:在生命的第一年,嬰兒沒有“我”的概念,更沒有物權意識,即使自己手里的東西被人拿走也不會哭鬧。1—2歲幼兒,對于“你的”“我的”之間的界限仍無法區(qū)分,會出現(xiàn)從他人手里搶奪物品的現(xiàn)象,此時要理解孩子的行為,并給予正確的引導。2—3歲幼兒的自我意識開始萌芽,并進入物權敏感期,他們會認為“我的東西就是我的,別人是不可以碰的”。家長在這個階段最好不要強迫孩子去分享或者“大讓小”。否則,不僅無法達到教育目的,還不利于孩子安全感的建立,甚至還會增加孩子間的沖突。3—4歲幼兒開始愿意進行交換和分享。4—5歲幼兒分享的觀念開始逐漸增強。5—6歲幼兒分享行為進步最顯著,他們中大部分幼兒能夠進行“慷慨”的分享。6歲以上兒童的親社會行為向著更高級的方向發(fā)展,分享也不再限于物品,還可以進行權利、情感等的共享。

其次,引導孩子合理分享。生活中,每個孩子都有對伙伴的渴望,但因認知發(fā)展的階段性使得其無法擺脫自我中心主義帶來的“自私”。我們也要結合孩子的年齡特征和心理發(fā)展規(guī)律,尊重孩子“不分享”的權利,不要強迫孩子分享,或者一定要求孩子“大讓小”,這樣不僅不利于孩子分享行為的發(fā)展,而且還會妨礙孩子間溝通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的形成,影響同伴關系的建立。分享的真正意義在于能夠讓孩子通過心甘情愿地共享物品,激發(fā)孩子的愉悅心情,拉近孩子間的距離,建立起溫暖的關系。所以,當孩子5歲后,有了對伙伴的渴望,有了合作的需要時,家長就要積極合理地引導孩子分享,幫助孩子逐步形成正確的分享意識。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構建積極的家庭關系。研究發(fā)現(xiàn),家庭親密度高的幼兒往往更容易有分享行為,而矛盾比較多的家庭,幼兒往往不愿意與他人分享。同時,大人直接命令孩子去幫助他人并不會促進他們的助人行為,但父母循循善誘式的引導則可以促進孩子親社會行為的發(fā)展。因此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要構建積極的親子關系,創(chuàng)設良好的家庭氛圍,給予孩子安全感和歸屬感,這樣他才會向別人釋放愛、表達愛。

    教授分享技巧,激發(fā)孩子的同理心和責任感

7歲前,孩子思維發(fā)展得還不成熟,也缺少分享的經驗,家長可以教給孩子一些分享技巧。通過分享,孩子能夠感受到自己帶給他人的快樂,進而增強同理心,同時也能夠讓他們明白自己的行為對他人會產生影響,從而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更有責任感。

首先,發(fā)揮榜樣的示范作用。5歲左右開始,幼兒的模仿意識變得更強,家長要積極發(fā)揮示范作用,激發(fā)孩子的共享欲望。一是家長可以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孩子,如主動將家里好吃的、好用的東西分享給朋友、鄰居等。在獨生子女家庭,尤其要避免將所有“好東西”都留給孩子,使其認為自己獨享好東西是理所應當的。二是發(fā)揮同伴的影響作用,讓孩子多與有分享習慣的小伙伴一起玩耍,有意識地引導孩子向他們學習。三是可以給孩子選擇一些有關分享行為的故事、繪本等,讓孩子通過這些作品感受分享的樂趣和意義。

其次,引導孩子在思考中共情。共情能力在兒童親社會行為的發(fā)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孩子與同伴交往時,家長可以將主動權交給孩子,讓孩子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理解他人的情緒和感受,在此基礎上再教孩子具體分享的方法、規(guī)則等。比如問孩子:“寶寶你手里有兩輛小汽車,點點手里一輛小汽車也沒有。你想和點點一起玩,應該怎樣做呢?”可以引導和鼓勵孩子先思考再作決定。

再其次,教會孩子認識物品所有權。孩子與同伴的很多沖突都牽涉到物品的所有權問題,家長應教會孩子正確認識這個問題,如“這個足球是明明的,如果你想玩,要先征得明明的同意”“畫筆是姑姑送你的生日禮物,以后就是屬于你的物品了”。孩子正確認識物品的所有權后,就會減少與同伴因爭奪物品而發(fā)生的沖突,同時還能保護孩子的物權意識,有利于其分享行為的養(yǎng)成。

最后,建立分享原則。孩子之所以不愿意分享,可能是擔心分享后的物品不再屬于自己或者會被小朋友損壞。這時需要父母幫助孩子建立起分享原則,讓孩子明確哪些物品可以與任何人分享、哪些物品只能與好朋友分享、哪些物品不能分享。同時,告訴孩子分享原則中還包括有借有還、平等交換等內容。

    激發(fā)內生動力,培養(yǎng)孩子的品格和社會情感

強化作用是塑造行為的基礎。同時,分享經歷能夠促進孩子關心他人和與人交往能力的提升,進而促進孩子的自尊自律和積極社會情感的養(yǎng)成。父母或教師在看到孩子有分享行為時,可以通過鼓勵、表揚等來強化孩子的這個行為,從而使之內化為孩子的習慣與品格。

除了及時表揚孩子的分享行為,還可以引導孩子對他人的分享表達感謝。這樣做可以讓孩子明白分享是一件令人感激的事情,可以讓彼此從內心體驗分享的快樂和意義,從而進一步強化孩子的分享行為。

還要對孩子的分享給予及時接納與反饋。比如當孩子在吃零食的時候,如果主動來和家長分享,家長最好開心地接受,并表揚孩子的大方和分享精神。家長認真對待孩子的分享行為,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心理強化。相反若家長說:“我不要,你吃吧!”孩子沒有得到積極的反饋,以后可能就不再主動分享自己的食物。

孩子的分享習慣不是一蹴而就形成的,父母要用愛心和耐心帶領和陪伴孩子在與他人交往中、在平時生活中,養(yǎng)成好的分享行為和習慣,使其成長為懂禮儀、識大體、心胸寬廣、與人為善的孩子。

(作者系焦作師范高等??茖W校副教授)

《中國教育報》2024年01月21日第3版 

0 0 0 0
分享到:

相關閱讀

最新發(fā)布
熱門標簽
點擊排行
熱點推薦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212o0.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8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