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檢索頁>當前

依法治理“校鬧” 保障學校安心辦學

發(fā)布時間:2019-08-20 作者:教育部政策法規(guī)司 來源:教育部網站

依法治理“校鬧” 保障學校安心辦學

教育部政策法規(guī)司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依法治理“校鬧”,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fā)《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構建了治理“校鬧”的制度體系,保障學校安心辦學。

一、《意見》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解決學校后顧之憂,維護老師和學校應有的尊嚴,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近年來,因學校安全事故等引發(fā)的“校鬧”事件在各地時有發(fā)生。實踐中“校鬧”經常伴有圍堵校門、拉橫幅、擺花圈、設靈堂、糾纏學校負責人、占據辦公教學場所等非法過激行為,把“鬧”作為與學校博弈、獲取更大利益的手段。但是,一些地方出于各種原因,政府和有關部門不能嚴格依法辦事、果斷處置,往往督促學校盡快予以解決、息事寧人,甚至花錢買平安。

“校鬧”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合法權益,挑戰(zhàn)法律底線,影響社會穩(wěn)定。因為“校鬧”的存在,學校承擔了不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壓力,導致一些學校不敢正常開展體育教學、課外活動,不敢正常批評教育學生,干擾了素質教育的實施,影響了良好教育生態(tài)的形成?!靶t[”行為破壞法治底線,也不利于學生法治觀念和規(guī)則意識的養(yǎng)成,影響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必須下大力氣予以解決。教育部把制定依法治理“校鬧”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在深入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聯合有關部門制定了《意見》。

二、《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借鑒治理“醫(yī)鬧”做法,結合教育領域特點,遵循客觀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參與、部門協作的原則,圍繞依法治理“校鬧”,構建了從加強預防、減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處理糾紛,到嚴格執(zhí)法、依法懲治“校鬧”行為,再到多部門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體系?!兑庖姟饭?5條,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

一是突出“預防為先”。實踐中,“校鬧”主要由學校人身傷害事故引起?!兑庖姟肥紫葟娬{加強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樹立預防為先的理念,落實安全標準,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風險排查和防范機制,壓實安全責任,加強安全教育,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安全風險。一旦發(fā)生事故,要求學校科學、規(guī)范處理,及時救助,保障受傷害方權益,給予受傷害方相應的援助,避免產生糾紛。

二是實現“不鬧也賠”。實踐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糾紛解決機制和充分有效的損害賠償機制,造成少數家長以“鬧”作為與學校博弈、爭取最大限度賠償的手段?!兑庖姟窂娬{以保險機制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損害賠償機制,要求學校不得推諉塞責,積極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方式化解糾紛,學校確有責任的,要依法、及時進行傷害賠償,實現“不鬧也賠”。《意見》強調第三方機構在糾紛化解中的作用,規(guī)定各地可以建立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構建公正、便捷的處置機制。

三是強調“鬧也不賠”。針對實踐中“以鬧取利”和一些地方無原則“花錢買平安”的狀況,《意見》明確禁止不顧法律原則的“花錢買平安”行為。責任明確前,學校不得賠錢息事。為避免政府領導出于息事寧人的考慮,片面加重學校責任,明確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糾紛處理。對于因學校安全事故糾紛引發(fā)的訴訟,人民法院要依法裁判、主動釋法,杜絕片面加重學校賠償責任的情形。

四是做到“堅決打擊”。《意見》明確了8類“校鬧”行為:(1)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2)侵占、毀損學校房屋、設施設備的;(3)在學校設置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污物、斷水斷電、堵塞大門、圍堵辦公場所和道路的;(4)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停放尸體的;(5)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學校教職工、學生人身自由的;(6)跟蹤、糾纏學校相關負責人,侮辱、恐嚇教職工、學生的;(7)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學校的;(8)其他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一旦發(fā)生“校鬧”行為,要求公安機關及時出警,依法制止;對于實施“校鬧”行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懲處。特別是對于故意擴大事態(tài),教唆他人實施針對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處理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的,要依法從嚴懲處。“校鬧”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權益損害的,要支持被侵權人向“校鬧”行為人追究侵權責任。同時,可以通過聯合懲戒機制,對實施“校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員實施懲戒。

五是堅持“聯合治理”。治理“校鬧”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凝聚社會共識和部門合力。《意見》強調,要發(fā)揮公安機關重要作用,加強學校及周邊安全風險防控;要做好信息發(fā)布和輿情應對,防止輿論炒作、混淆視聽;要加強法治教育,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設區(qū)的市以上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建立學校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兑庖姟诽貏e強調,學校要切實樹立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理念,通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不得為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而限制學生正常參加課間活動、體育活動和其他社會實踐活動。

三、下一步貫徹實施《意見》的主要考慮 

各級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意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切實形成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的工作合力。一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多種方式做好《意見》學習宣傳工作,確保在秋季學期開學前,將《意見》精神和要求傳達到各相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二是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制定分工方案,細化各部門責任。同時健全工作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推動試點,探索經驗。選擇若干地方和學校,分別就《意見》中確定的學校安全事故處理委員會、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學校安全區(qū)域制度等開展試點。四是匯編案例,加強指導。搜集、遴選各地、各學校依法處理學校安全問題、處置“校鬧”行為的具體案件進行匯編。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指導案例。五是健全機制,確保長效。適時會同有關部門召開全國現場會,推廣成功經驗,推動《意見》確定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地生效,讓校長、老師和教育部門都切實感到不發(fā)愁、有保障。

0 0 0 0
分享到:

相關閱讀

最新發(fā)布
熱門標簽
點擊排行
熱點推薦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212o0.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840號